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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能力核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 | 发布时间: 2022-05-31 | 10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深环境监测行业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闽委发〔20181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开展2022年度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能力核验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2〕8号)转发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环境监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本次能力核验不组织补测,结果有问题或不满意的监测机构应按规定开展整改。参加能力验证单位应独立完成能力验证工作,及时如实上报结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社会监测机构能力核验结果将通过“福建省亲清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优先选择监测机构的参考。

参加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将“能力核验项目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WORD文档同时发送至协会邮箱:2338661379@qq.com,统一邮件名称“单位简称+2022年能力检验报名”。

联系人:张婷18059096089

附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能力核验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