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将反馈意见于2023年10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527873125@qq.com 邮件格式:单位简称+海洋微塑料测定团体标准反馈意见 联系人:俞晓民 电话:13358281011
附件:关于征求《海洋环境中微塑料的测定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