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改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闽环发〔2022〕14号)、《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闽环保监测〔2024〕9号)等有关要求,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4〕10号)转发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能力考核不合格的社会监测机构可允许自愿参加一次补测。补测报名及考核方式参照初测相关要求执行,补测费用由被考核单位自理。未申请补测或补测后仍不合格的,视为本次能力考核结果不合格。
二、社监测机构考核结果存在不满意的监测机构应按规定开展整改后及时参加该项目测量审核,并将测量结果报协会。
三、填报要求
(一)拟采用的检测方法
参加考核单位应优选用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标准方法进行样品测试,检测标准方法不限。
(二)机构参加该项能力考核的性质
2023年以来,承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监测工作,且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具有本次水质、土壤能力考核项目检验检测能力(CMA认定)的社会监测机构,勾选“强制”;自愿参加的社会监测机构,勾选“自愿”。
(三)免测说明
2023—2024年度已参加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相同项目能力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请在报名表免测说明一栏注明,并附合格通报或其他佐证材料。
四、报送方式
(一)报名方式
参加单位请于2024年6月9日前,将“能力考核项目报名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和WORD文档同时发送至协会邮箱,请按“单位简称+2024年能力考核报名”格式命名。
(二)结果报送
请将能力考核结果及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扫描发送至协会邮箱(统一邮件名:单位简称+2024年能力考核结果报送),纸质材料按规定邮寄至协会。
联系人:张婷1805909608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屏东城12座2204室
附件:1.《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2. 2024年度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考核项目报名表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
2024年6月3日
附件1 http://sthjt.fuji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mlkjjc/202406/t20240603_6458970.htm
附件2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mtaf7733/doc/1x7l.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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