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闽环监协办〔2024〕20)和《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协会按程序对《地表水智能分析实验室运行管理技术要求》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研究,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予以立项。
《地表水智能分析实验室运行管理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由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制定。
请牵头单位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团标委管理部。
联系人:张婷
电话:18059096089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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