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精神,深化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化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协会发布的《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闽环监协〔2024〕2号)。
特此通知。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