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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 水环境影响监测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作者: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01-27 | 154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03-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规范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可比性 和代表性,制定本标准。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 水环境影响监测(HJ 442.8-2020 代替 HJ 442-2008)